炉头没有电子打火,使用的时候需要用火机,打火棒,点火器等引燃。
使用须知
使用前检查
1.检查火焰调节阀,确保其处于关闭位置。
2.检查炉具密封O型环,确保其位置正确且状态良好。
3.将储气罐安装到装置上时保持其正直。仔细将储气罐旋进装置,注意不要束罐的螺纹错扣。用手尽量使储气罐螺纹旋紧即可。禁止旋得过紧,否则可能导致储气罐阀门损坏。
4.检查装置与储气罐间连接的气密性,无气体泄露迹象。
使用方法
1.在点燃装置燃烧器前,将装置向下放在稳固的水平面上,确保炉具支架充分向外打开。
2.打开火焰调节阀门旋转3/4圈,小量出气后点燃火焰。
3.调整火焰调节阀,使火焰满足要求。正确的火焰应为蓝色和橘黄色,可从低到高流畅调节。
4.使用完毕后,将火焰调节阀旋至关闭位置。等待炉具冷却,然后拆卸。
拆卸方法
1.确保火焰调节阀处于关闭位置且炉具已经冷却,再将火焰调节阀折叠好。
2.反时针旋转炉具直至从储气罐上脱开。当旋开储气罐时可能会有少量气体溢出。
3.折叠炉具支架。
安全须知
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使用
1.在启动炉具前必须检查炉具与储气罐之间的连接,确保其装配正确。
2.禁止在室内、帐篷内、交通工具或其他封闭区域内点燃或使用。火焰或一氧化碳中毒可能引起伤害或死亡。
3.禁止阻塞燃料焰流及通风空气的流动。
4.点燃炉具前必须先检查是否有泄露。如果发现漏气,则不要继续使用该炉具。
5.在点燃或燃烧过程中,严禁将头部或身体置于炉具上方。使衣物或其他易燃材料远离炉具。与可燃物的间隔:顶部1.2米,侧面0.3米。
6.当炉具被点燃时、由于刚刚使用而温热时、靠近任何火焰或热源时,严禁将炉具从储气罐上断开。
7.禁止将过重或过大的炊具放置在炉具上。本炉具承重为7千克,炊具直径为30厘米。且应在水平表面内使用。
8.对于正在燃烧的炉具或仍有热度的炉具必须有人看管。
9.未成年人禁止使用。
10.禁止以本规程所未描述的其他方式使用炉具。禁止对炉具进行更改或使用非原配部件。禁止对本规程未涉及的部件进行拆卸。